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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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基础知识有哪些?记账式国债交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一、什么是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为什么要开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

答: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与投资人进行国债买卖,并办理托管与结算的行为。为促进国债市场发展,改善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增加个人等中小投资者购买国债渠道,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进行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和交易记账式国债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可以增加个人和企业等各类投资人购买国债的渠道,为投资人提供新的金融产品;二是由于商业银行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优势,方便广大的居民投资人买卖记账式国债;三是投资人可以在商业银行柜台随时购买到国债,也可以在需要资金的时候,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卖出国债,从而提高了投资人债券资产的流动性;四是记账式国债期限品种丰富,付息方式灵活,可以为投资人提供较多的投资选择。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二、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工作将在哪些银行和地区进行?

答: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工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601988行情,股吧))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的部分分行的所在地区进行。目前,试点范围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海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上海、浙江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营业网点名单将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各试点银行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三、投资人如何到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

答:除金融机构外的各类投资者,均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国债托管账户买卖记账式国债,开户费为10元/户。预开户时间为6月3日至6月5日,在此时间段内未办理预开户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国债时仍可办理开户手续。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四、个人等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购买国债?

答:目前个人等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购买国债:一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凭证式国债;二是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购买证券交易所记账式国债;三是6月份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试点分行的部分营业网点,购买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五、在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记账式国债是如何进行账务查询的?

答:为了方便投资人及时查询其账户情况,开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商业银行都建立了柜台交易账务查询系统,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也建立了账务复核查询系统。投资人在商业银行柜台买卖国债后,即可通过商业银行的账务查询系统查询其国债买卖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也可以于交易次日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复核查询系统,核对其国债托管余额,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时间为每日零点至下午五点。如有疑义,投资人可向商业银行提出质询,未能得到解决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账户双重查询,使投资人可以准确掌握账户的债券余额及变动情况,有利于控制运作风险,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利益。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六、在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记账式国债是如何托管的?

答: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实行两级托管体制。

一级托管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为试点银行开立自营和代理总账户,分账记载试点银行自有国债和其托管客户拥有的国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对一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二级托管是试点银行为投资人开立的国债托管账户,用于记载投资人持有的国债。试点银行对二级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投资人可在试点银行之间办理国债转托管,转托管需向转出银行支付一定的转托管费用。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七、记账式国债与凭证式国债有哪些不同?

答:1、债权记录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通过债券托管系统记录债权,投资者购买记账式国债必须开设账户;购买凭证式国债则不需开设账户,由发售银行向投资者出示凭证式国债收款单作为债权记录的证明。

2、票面利率确定机制不同。记账式国债的票面利率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凭证式国债的利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及市场供求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3、流通或变现方式不同。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流通;凭证式国债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提前兑取。

4、到期前卖出收益预知程度不同。记账式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买卖价格(净价)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发行面值。当卖出价格高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卖出者不仅获得了持有期间的国债利息,同时还获得了部分价差收益,当卖出价格低于买入价格时,表明债券内在的投资价值;更清晰地分辨出国债交易中的资本收益和利息收益。总之,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制度符合国际惯例,便于投资者准确把握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有利于促进非专业群体投资国债。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九、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如何计算应计利息和结算价(全价)?

答:应计利息是指以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金额;结算价是指债券买卖时的资金结算额。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结算价(全价)=净价交易价格+应计利息额。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附息国债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易日当日所含利息金额;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易当日的日历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

记账式国债交易基础知识十、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与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记账式国债有什么区别?

答:1、交易对象不同。投资者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投资者与试点银行间进行的,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交易;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交易所并不参与报价和交易,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

2、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各试点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报出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由报价形成的。

3、交易成本表现形式不同。通过试点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买卖价差;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则主要表现为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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