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券
6月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统计分析,下面由小编为你分享国债券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债券统计分析:
一、债券市场环境
1、监管层支持企业债券发行,利好企业债券的发行增长
3月,发改委发布通知,建立部分地区企业申请企业债券“直通车”机制,包括辽宁沈阳、山东青岛、四川成都、北京西城区、上海市普陀区在内的40个市县所属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时,可直接申报,无需经由省级发改委转报。3月29日,发改委发布《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持续加大停车场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并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大力推广采用PPP模式。上述政策均是对企业债发行的进一步放松和支持,有利于推动企业债发行的增长。
2、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债发行行为
1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并加强风险提示工作。2月19日,深交所发布《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第2号等文件,从公司债预审核、发行及上市等角度规范公司债业务行为。这有利于公司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司债信息披露标准化和透明化制度建设,有助于公司债的规范发展。
3、地方政府债券新增与置换额度增加,发行节奏仍将较快
1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首次对地方债的发行节奏做出明确规定,以把控发行节奏,避免集中供给,同时扩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信息披露范围,还从鼓励将地方债作为抵(质)押品、扩大投资人范围和新增在自贸区试点发行地方债等多方面增强二级市场流动性。根据财政部资料显示,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约为17.19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限额为10.71万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6.48万亿元。根据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新增地方债规模为1.18万亿,相较上年增加近一倍,其中一般债券7800亿,专项债券4000亿,债务率超过100%的区县没有新增债额度。另一方面,财政部已向省级财政部门下发置换债券额度上限规模,置换债券额度上限较上年置换债规模(3.2万亿元)有所增加。此外,为了推动地方债发行,进一步推进地方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4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上述各项政策的支持将推动地方债发行规模增加,预计地方债将保持较快的发行速度。
4、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绿色债券发行
继去年底央行允许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发改委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助力绿色债券规范发展后,银监会1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探索以能效信贷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推动发行绿色金融债。3月7日,发改委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绿色金融发展。3月16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指出上交所将设立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在深交所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试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进一步扩大。4月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已成功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国内首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成为国内首单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随着央行、发改委、上交所和深交所等关于绿色债券的发行指引相继发布,未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前景和空间广阔。
5、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发力,推进债券市场扩容
2月,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央行出台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放宽开办机构和投资者主体等,并首次允许“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投资柜台业务的全部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央行还联合八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拓展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市场;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高收益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创新金融工具,推进债券市场供给的扩容。同月,交易商协会分层分类管理体系正式推出,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进行管理,将极大便利企业融资,提升债券市场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效率。此外,2月24日,央行发布3号公告称,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在外管局总体额度范围内投资银行间市场部分的额度不再受到限制。随着银行间债市扩容,投资者进一步多元化,央行积极稳妥推进债市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大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转型支持的力度,并与“熊猫债”发行主体“引进来”相配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6、违约事件发生频率加快,国企违约占比显著提高
本季度,共发生债券实质性违约事件10余起,4月份,包括东北特钢、山西华昱、中铁物资、国裕物流等4家发债主体出现信用风险事件,国企、央企身份已不再是发债主体的“金钟罩”,国企债券政府兜底的现象逐步被打破。债券违约已涵盖了各种性质企业,违约债券品种也由私募债、集合债扩大至中期票据、企业债以及短融、超短融等短期债券类别,违约常态化的趋势进一步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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