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工伤事故本人如何处理

| 晓晴

工伤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工伤确实经常发生。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遇到工伤事故本人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来解答一下大家的疑问。

遇到工伤事故本人如何处理

遇到工伤事故本人如何处理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该报告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将劳动者送院治疗,其次是收集工伤证据,以便申请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法》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材料

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规定,工伤赔偿中有部分费用是由单位承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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